实验小学、蜚山一小、二小......仙游县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来了!

刚刚
仙游县教育局公布
2025年秋季仙游县
县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涉及招生对象、招生片区、报名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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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实验小学2025年
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校咨询电话
0594---8592227
二、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20班,每班45人,合计招生900人。
四、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工作宣传。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实验小学在接收完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按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五、招生片区
1.招收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洪桥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洪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2.招收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坝垅社区的适龄儿童。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所在地在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4.学校所在地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子女。
5.根据县委[2015]3号会议纪要、2015年4月24日《关于协调财富中心加快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2015年8月14日《关于协调加快教育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莆政综[2016]59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仙政文[2015]183号)文件精神,购买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住宅、SOHO以及按规定可以分割的商业房产、写字楼的业主,已符合户籍入户条件的要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坝垅社区后其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入县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不符合入户条件的在提交合法有效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购房发票及家庭户口簿后,其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入县实验小学新校区招生。若发现购房业主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6.招收于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已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
7.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港、澳、台、外国籍适龄少年儿童。
六、片区对象报名需提供材料
1.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洪桥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洪桥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⑵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持有自己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以下之一的材料: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房合同,③拆迁合同,④门牌证,⑤居住单位公房证明,⑥土地使用证,⑦其它有效证明)。
2.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坝垅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⑵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持有自己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以下之一的材料: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房合同,③拆迁合同,④门牌证,⑤居住单位公房证明,⑥土地使用证,⑦其它有效证明)。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所在地在县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和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有关证明材料。
4.学校所在地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学校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符合相关规定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⑴不动产证,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⑵居民户口簿。
6.因购房户主户籍关系于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新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迁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⑵不动产证,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
7.港、澳、台、外国籍适龄少年儿童报名时需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适龄少年儿童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七、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⑷根据市县有关文件规定需统筹安排我校就读的仙游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⑸对仙游教育有较大贡献的仙游县总医院本部(原仙游县医院)、仙游县妇幼保健院(仙游县第二医院)在编在岗的医技人员直系子女(根据仙游县建设教育强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⑹符合条件规定的全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教师(该名优教师包括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市领衔名师,省市优秀校长,教师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课堂教学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直系子女(根据仙游县建设教育强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⑺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⑻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4)仙游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5)对仙游教育有较大贡献的仙游县总医院本部(原仙游县医院)、仙游县妇幼保健院(仙游县第二医院)在编在岗的医技人员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医院证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⑹符合条件名优教师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学校证明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⑺符合条件的台商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年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八、参加剩余学位派位对象入学办法
1.参加派位报名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户籍迁入时间不足),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洪桥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并拥有符合条件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②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的户籍关系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坝垅社区并拥有符合条件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③持有洪桥社区符合条件房产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立户洪桥社区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④持有城福街以西、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南坝垅社区区域符合条件房产的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立户坝垅社区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
以上几种情况报名时需同时提供:a、户口簿;b、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持有自己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以下之一的材料: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购房合同,③拆迁合同,④门牌证,⑤居住单位公房证明,⑥土地使用证,⑦其它有效证明)。
⑵第二种情况(有符合条件户籍但无符合条件房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持有洪桥社区符合条件规定户籍但在招生片区内未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
②持有2017年12月31日前立户坝垅社区符合条件规定户籍但在招生片区内未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
⑶第三种情况(购买财富中心楼盘房产非直系适龄子女)
购买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住宅、SOHO以及按规定可以分割的商业房产、写字楼的业主,已入户坝垅社区的其同一户口簿中直系子女外的其他适龄儿童可参加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⑴落户后的居民户口簿;⑵不动产证,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
2.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几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依次序进行。派位工作在县教育局和鲤城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监督下由学校具体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并在学校网站或仙游县教育网上公布。
3.7月份招生结束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考虑招收以下几种适龄儿童:
⑴符合实验小学招生条件而在7月份招生期间漏报的适龄儿童;
⑵7月份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后新落户实验小学招生片区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九、招生校区安排
1.新旧校区均办一年级。
2.校区安排按就近入学、落户时间先后、自主选择、统筹考虑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以下几种适龄就学对象,招生后原则上安排在新校区就读一年级:
⑴坝垅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关系落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
⑵香港财富中心新建楼盘购房户适龄子女。
⑶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条件(户籍迁入时间不足、有符合条件户籍但无符合条件房产等)招生的适龄儿童。
⑷自主申请到新校区就读的洪桥社区籍适龄儿童。
⑸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自主申请到新校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十、“六年一户”政策实施细则
“六年一户学位”指公办小学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接下来的6年内,只能用于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街道政府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六年一户”政策具体实施时间将视学校片区内生源情况而定。
十一、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2025年秋季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料提交、网上审核材料、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做法。
1.符合上述招生片区划片要求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少年儿童家长,须于6月24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2.符合上述政策照顾入学对象,请于7月11日-7月12日到学校新校区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莆田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
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5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8个教学班,每班45人,计360人。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在仙游县教育局网站、鲤南镇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我校一年级新生。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原则上按照省定标准执行;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通过派位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范围
按以下情况顺序录取(前一种情况录满后,后续情况不再受理):
第一种情况: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在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适龄儿童;鲤南镇内的县直机关、镇政府、仙港工业园项目服务中心及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照顾对象的直系适龄子女。
第二种情况:坚持就近入学原则,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八二五南街以西,仙妃路(南二环路)以北,溪东路以东,兴泰西路以南楼盘的适龄儿童,且房产情况符合“六年一户”政策,已符合户籍迁入条件的要办理迁入手续。
第三种情况: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且其父(母)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四种情况: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适龄儿童,或者父(母)在此时间段前持有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五种情况:2025年5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且其父(母)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六种情况:2025年5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适龄儿童,或者父(母)在此时间段前持有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七种情况:父(母)已在且至今仍在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内务工、经商(截止2025年5月31日满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四、入学办法
第一种情况:
1.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在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2.鲤南镇内的县直机关、镇政府、仙港工业园项目服务中心及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2025年1-6月的工资表、学生学籍信息表。
3.政策照顾对象的直系适龄子女:(1)由县政府认定的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适龄子女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适龄子女,提供纳税大户相关证明材料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原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2)驻仙部队官兵直系适龄子女,提供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直系适龄子女,提供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直系适龄子女关系材料、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等;(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提供户籍证明和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等相关证明、学生学籍信息表等;(5)仙游县引进人才直系适龄子女和规模企业高管直系适龄子女,提供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等;(6)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相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等。
照顾对象需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照顾对象所在单位报送县教育局,学校服从县教育局按照有关照顾政策协调统筹的安排。
第一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0日。
第二种情况: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八二五南街以西,仙妃路(南二环路)以北,溪东路以东,兴泰西路以南楼盘且房产情况符合“六年一户”政策,已符合户籍迁入条件的要办理迁入手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二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0日。
第三种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且其父(母)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三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0日。
第四种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2.2024年12月31日(含)前父(母)持有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四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1日上午。
第五种情况:
2025年5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且其父(母)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五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1日下午。
第六种情况:
1.2025年5月31日(含)前户籍迁入鲤南镇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2.2025年5月31日(含)前父(母)持有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房产证明(符合“六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不动产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六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2日上午。
第七种情况:
1.父(母)已在且至今仍在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内务工(截止2025年5月31日满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费证明(截止2025年5月31日,交满一年以上至今仍在交纳的)、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盖章)、务工合同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2.父(母)已在横塘、仙安、霞苑和西埔社区内经商(截止2025年5月31日满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店面照片打印、水电费流水账证明(截止2025年5月31日,交满一年及以上)、户口簿及复印件(第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学籍信息表。
第七种情况报名时间:7月12日下午。
五、招生办法
当报名人数少于计划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计划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五种情况先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再第五种的次序进行。(例如计划学位无法满足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就学,则只在第一种情况就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和第五种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派位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负责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参加,在县教育局和鲤南镇教管办监督下进行,派位地点在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镇教管办,并在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对外公示栏公布。
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楼盘业主、新落户适龄就学对象和随迁直系适龄子女,由鲤南镇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就读。
六、温馨提醒
1.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公办小学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直系适龄子女的学位。自2023年6月1日起,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接下来的6年内,只能用于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一户”指父母及其适龄直系适龄子女组成的家庭。使用祖辈房产划片入学的,如该祖辈房产为“六年一户”学位政策施行后取得的,则该房产只能用于其一个直系适龄子女的适龄孙辈(即一户)申请学位。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学校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2.招生服务电话:0594-8932806(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本方案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
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
2025年6月20日
仙游县蜚山第一小学2025年
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学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931106
二、施教区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施教区
1.户籍关系在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蜚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关系于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户籍关系于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八二五北街以东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单位所在地在城福街以西、学院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
(二)施教区就学对象入学条件及办法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儿童(缓学对象除外)。
2.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详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附件2)。如果该房产已被登记为占用学位,则该家庭的子女不列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直接划片入学对象,由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3.招生具体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蜚山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⑵社区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2.户籍关系于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⑵房产证明等材料。
3.户籍关系于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立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八二五北街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⑵房产证明等材料。
4.单位所在地在城福街以西、学院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2025年6月工资花名册。
三、参加派位招生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就学对象入学条件及办法
⑴第一种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情况一:户籍关系在2024年7月1日之后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蜚山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a.居民户口簿;⑵社区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情况二:因购房,户籍关系于2024年7月1日后落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时需提供:a.居民户口簿;b.房产证明等材料。
情况三:因购房,户籍关系于2024年7月1日之后落户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八二五北街以东区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时需提供:a.居民户口簿;b.房产证明等材料。
⑵第二种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购买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房产(含整村拆迁安置、安置房公开拍卖的),未办理落户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房产证明等材料;b.原籍户口簿。
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八二五北街以东区域内购买房产(含整村拆迁安置、安置房公开拍卖的),未办理落户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a.房产证明等材料;b.原籍户口簿。
⑶第三种情况:在招生片区内有户籍和房产,但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需提供:a.居民户口簿;b.房产证明等材料。
⑷第四种情况:单位所在地在城福街以西、学院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和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单位证明材料。
⑸第五种情况:父母一方在仙游城区工作且暂住洪桥社区、坝垅社区满一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
b.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城区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交纳社保费证明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目前仍在仙游城区工作的);
c.原籍户口簿。
⑹第六种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父(母)于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内工作或暂住满一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上述区域内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和交纳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社保费证明或在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原籍户口簿;
b.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原籍户口簿。
②父(母)于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八二五北街以东区域内工作或暂住满一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上述区域内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和交纳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社保费证明或在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原籍户口簿;
b.2024年6月30日(含30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原籍户口簿。
⑺第七种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①父(母)于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南、八二五北街以东、学府路以北区域内工作或暂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于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在上述区域内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和至今仍在交纳的社保费证明或在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原籍户口簿;
b.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原籍户口簿。
②父(母)于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在城福街以西、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八二五北街以东区域内工作或暂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于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在上述区域内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和至今仍在交纳的社保费证明或在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且目前仍在上述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原籍户口簿;
b.2024年6月30日后,2025年5月31日(含31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原籍户口簿。
2.派位顺序: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七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之后第四种顺次第五种第六种最后第七种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仅满足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无法满足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就在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对象中进行派位,第三、四、五、六、七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
在组织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就学对象按照“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成一个抽签号,同时占用两个(多个)学位的方式进行。派位工作由仙游县蜚山第一小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并在教育局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凡经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鲤城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四、政策性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7.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8.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对象,请于6月3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名单下发学校。7月11日-7月12日照顾政策就学对象(含招生片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鲤城街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长幼随学就学对象)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五、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儿童入学
1.招生安排如下: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材料要求: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2)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7月11日-7月12日符合政策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子女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六、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4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适龄儿童在申请入学时,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含社保、营业执照所属地)片区选择一所学校,不得跨片区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未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附件:1.莆田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 政策的实施细则
3.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4.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仙游县蜚山第一小学
2025年6月18日
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2025年
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每班45人,计270人。
二、学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4-8935228
三、施教区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施教区
1.招收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万福社区、富洋村的适龄儿童。
2.招收户籍关系于2024年月12日(含31日)前立户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单位所在地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
(二)施教区就学对象入学条件及办法
1.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持有户籍同一地址的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明,若房产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本方案中的“房产证明”指持有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报名学校所在县(区)无房产证明,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学校的派位或统筹安排。
“六年一户学位”政策具体详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附件2)。如果该房产已被登记为占用学位,则该家庭的子女不列入房产所在片区学校直接划片入学对象,由适龄少年儿童户籍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片区内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3.招生具体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万福社区、富洋村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⑵村居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2.户籍关系于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立户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⑵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及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复印件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所在地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鲤城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6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4.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仙游县教育局裁决。
四、参加派位招生条件及办法
1.参加派位就学对象入学条件及办法
⑴第一种情况,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情况一:户籍关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鲤城街道办事处万福社区、富洋村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a.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b.村居开具的入学通知书。
情况二:因购房,户籍关系于2024年12月31日之后落户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新建楼盘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a.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b.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第二种情况,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购买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房产(含整村拆迁安置、安置房公开拍卖的),未办理落户的购房户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整村拆迁安置的适龄童就学对象需提供由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公开拍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第三种情况:单位所在地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和鲤城街道办事处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
⑷第四种情况:父(母)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清源路(北二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的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和交纳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社保费证明或在2025年6月1日前办理的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营运证,且目前仍在清源路以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区域内务工、经商的);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2025年6月1日前办理的且至招生时仍在有效期内的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⑸第五种情况: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方可报名:
①与父(母)暂时居住在鲤城街道万福社区或清源路以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学府路以北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 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暂住证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在鲤城街道万福社区或清源路以南,城福街以东,宝福街以西,学府路以北区域内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 适龄就学对象父(母)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b.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情况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家长登录“莆田惠民宝”APP自主报名。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五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之后第四种最后第五种次序进行。(例如剩余学位仅满足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无法满足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就在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对象中进行派位,第三、四、五种情况适龄儿童就学对象不再参加派位,以此类推。)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第四种、第五种情况未派到学位的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政策性入学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5.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7.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对象,请于6月3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名单下发学校。7月11日-7月12日照顾政策就学对象(含招生片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鲤城街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聘用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长幼随学就学对象)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六、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儿童入学
1.招生安排如下: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下同),可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2)父母或国内监护人在暂住地无户籍且符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3)父母为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在暂住地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在暂住地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或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材料要求:
华侨、港、澳、台同胞或外籍人士的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中的一种。
(1)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三种证件之一)。
(2)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可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同时须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7月11日-7月12日符合政策的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子女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七、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4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适龄儿童在申请入学时,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含社保、营业执照所属地)片区选择一所学校,不得跨片区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派位落选者无需再提供材料。未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的,须及时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
八、温馨提醒:
1.凡经派位录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2.本方案解释权归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莆田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时间安排表
2.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
政策的实施细则
3.莆田市2025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
学校网上报名流程
4.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仙游县蜚山第二小学
2025年6月17日
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2025年
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5年秋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5〕13号)要求及《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5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5〕14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每班45人,计36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进入小学就读;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如遇超龄的,凭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学籍网上“全国学籍查询”里面查不到学籍即可。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教育信息网公布。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在接收完本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派位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鲤南镇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派位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四、招生片区
户籍关系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南镇玉田社区的适龄儿童。
学校所在地在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
鲤南镇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
五、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招生片区学生入学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南镇玉田社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所在地在招生片区的在编在岗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鲤南镇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6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3.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5日上午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4.招生片区学生入学资格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裁决。
(二)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⑷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⑸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⑹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2.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于7月5日上午到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报送相关材料,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审核汇总送县招生委员会研究统筹安排。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纳税大户法人代表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县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2)驻仙部队官兵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士官证原件复印件、驻仙部队介绍信、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关系材料等。(4)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子女提供:a、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b、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c、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d、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及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三)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1.剩余学位报名条件
第一种情况: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拥有房产,户籍关系在2018年12月31日以后迁入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玉田居委会集体安置房购买户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挂牌出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3)原籍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种情况: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2018年12月31日前购买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种情况:
A.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温泉城南东路2888号内2018年12月31日前的购房户已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符合条件内户籍关系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南镇下楼村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种情况:
a.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2018年12月31日后购买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温泉城南东路2888号内2018年12月31日前的购房户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符合条件内户籍关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鲤南镇下楼村的适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种情况:
a.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温泉城南东路2888号内2018年12月31日后的购房户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符合条件内户籍关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鲤南镇下楼村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C.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南镇玉塔村内拥有房产,户籍关系在2018年12月31日后迁入鲤南镇玉塔村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种情况: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南镇玉塔村购买房产但未落户的适龄就学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不动产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出具的《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种情况:
在鲤南镇玉田社区工作或暂住在鲤南镇玉田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方可报名:
a.适龄就学对象父(母)在仙游县鲤南玉田社区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需提供以下材料: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b.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2024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目前仍在仙游县鲤南玉田社区内经营或工作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门店的门牌证及复印件;
(3)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程序:符合剩余学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7月5日—7月7日持相应材料到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报名,预先登记,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子女派位资格。报名材料由学校组织人员认定、审核后,将审核材料报县教育局备案。
3.录取办法:剩余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六种情况依次安排,即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后第三种后第四种后第五种后第六种后第七种后第八种次序进行。若第一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户籍立户时间先后录取;立户时间相同则按就学对象申报户口时间先后录取。
若第二、三、四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房产证发放时间先后录取。若前四种情况依次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第五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房产证发放时间先后录取。若前五种依次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第六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按照户籍立户时间先后录取;若第六种情况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第七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入学学位;若第七种情况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则用于第八种情况适龄就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入学学位。
派位工作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主持,并邀请部分家长和行评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对外公布。
4.招生结束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考虑招收以下几种适龄儿童:
⑴符合兰溪第一小学招生条件而在招生期间漏报的适龄儿童;
⑵招生报名时间截止后落户兰溪第一小学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时间安排
1.7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片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报名地点在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符合政策照顾招生对象往学校窗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报名。
2.7月5日下午,符合剩余学位第一种~第四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窗口报名。
3.7月6日,符合剩余学位第五种~第七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窗口报名。
4.7月7日上午,符合剩余学位第八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往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窗口报名。
5.7月9日,学校向社会公布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学位剩余情况。
6.7月24日,学校向社会公布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派位结果。
7.7月27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适龄就学对象和随迁子女,由鲤南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就读。
8.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招生工作截止。
9.8月28日—8月29日,学校组织学生入学注册。
10.8月30日,学校组织随机编班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七、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在县教育局派人全程监督指导下由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期间,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公布招生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教育信息平台、校务公开栏和张贴布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采用电脑随机混编,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属残疾适龄儿童,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随班就读工作。
3.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结合我县学校布点和生源实际,以派位或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和适龄儿童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4.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学校应于9月15日前将新生录取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八、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5948936168
13599886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