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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家长“雷公”向人贩子索赔6元,下周将开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22:39:00    

4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寻亲家长“雷公”处获悉,他和妻子起诉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权纠纷案将于4月24日在四川南充市看守所开庭。这次,他们夫妻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等共计6元。此外,请求判令人贩子向他们公开忏悔、并赔礼道歉。

(来源:受访者)

据此前报道,经审理查明,上诉人王浩文于2001年至2014年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王某琼、胡某雄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到广东省汕头市等地贩卖,其间共拐卖儿童14名。2024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王浩文等人在多地流窜作案十四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共计拐卖儿童十四人,造成部分被害人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宣判后,王浩文、胡某雄不服,提起上诉。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对被告人王浩文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月17日下午,“雷公”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针对“人贩子”的民事诉讼,他居住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此前已受理,目前收到了传票。他认为索赔6元钱更多的是象征意义,重点要求公开道歉。“一元是少了,我也想索赔几百万,但他根本拿不出来。王浩文拐孩子毁了很多家庭,我想让更多人知道这个人贩子。索赔6元钱,不知道他能不能拿得出来。”

记者致电芙蓉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暂未获得回应。

来源丨极目新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