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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民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7 04:49:00    

【来源: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_政务公开】

穗金管函〔2025〕46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民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41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的规定,经核,同意变更事项如下:

广州民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由“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12层1202房”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15层1504房”,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广州民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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