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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来啦!山东一地发布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7 10:15:00    

近期,临淄发布

购买新建住宅给予阶段性购房补贴的明白纸

一、购房补贴执行时间

根据淄博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7年7月31日前缴清契税。

二、购房补贴标准

(一)同一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阶段性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人在2022年6月1日前已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2022年6月1日后通过撤销合同再重新网签备案的(包括同一家庭内其他人员换名购买),不享受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四舍五入到元,不保留小数)。

(二)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2023年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7年7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和100%的购房补贴(注: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二孩按2016年1月1日后,三孩按2021年5月31日后)。

三、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符合给予购房补贴的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3个月内,自行向区住建局提出补贴发放申请(受理地点:区住建局623房间,电话0533-7158696),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金额以契税缴纳凭证记载的金额为计算基础。

(二)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临淄区购买新建住宅阶段性购房补贴申请表(扫描下面二维码,提前打印填写好);

2.购房者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3.购房者结婚证、户口本(索引页包含人员需全部复印);

4.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

5.不动产权证书(盖章页和房产信息页);

6.购房者银行卡;

7.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有效证明(一般由当事人向计生关系所在地卫健办申请办理,区卫健局加盖公章);

8.契税完税证明。

注: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看并根据需要留存。

四、其他事项

凡新建商品住宅之外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回迁安置房、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列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等),不列入补贴范围。

临淄区住建局

2025年6月


对于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购房补贴的明白纸

一、购房补贴执行时间

根据淄博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

二、购房补贴标准

(一)对“二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对“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实施补贴: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在购房补贴执行时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三、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一)符合给予购房补贴的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证3个月内,自行向区住建局提出补贴发放申请(受理地点:区住建局623房间,电话0533-7158696),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金额以购房发票记载的金额为计算基础。

(二)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

1. 购房补贴申请表(扫描下面二维码,提前打印填写好);

2.购房者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3.购房者结婚证、户口本;

4.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

5.不动产权证书;

6.购房者银行卡;

7.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有效证明(一般由当事人向计生关系所在地卫健办申请办理,区卫健局加盖公章);

8.购房发票。

注: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看并根据需要留存。

四、其他事项

凡新建商品住宅之外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回迁安置房、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列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等),不列入补贴范围。

临淄区住建局

2025年6月

来源:临淄发布 编辑三吉